《自由在高處(增訂版)》 熊培雲

 

凡此種種,讓我有時候難免感嘆——每個人都在憤世嫉俗,每個人又都在同流合汙。而中國完成轉型,無論是公權還是私權領域,都需要廓清自由的邊界。沒有眾人遵守的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

回想發生在中國的若干革命,我敢說許多從一開始就錯了。真正偉大的革命,不在於解開奴隸身上的枷鎖,讓他們「翻身做主人」;而在於打破枷鎖,讓這個國家從此不再生產奴隸;在於每個人保有私民的基本權利,並做為自由擔起責任的公民。

 

我不曾失去手中的筆,不知道無以表達者的痛苦。直到那天,當我在塞納河邊體會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無助感,一種失去了寫作能力的悲哀,我才真正意識到思考與表達對於我來說有著怎樣無可替代的意義與歡樂。我知道,如果失去了手中的筆,我將惶惶不可終日;如果失去了自由思想的權利,我的生命將不復存在。

 

在考上大學,提著筆桿子進城之前,我最初的想法是要寫詩歌或者小說的。那個年代,詩歌未死,烏托邦還在,小說依舊寄寓青春夢想。只是時光流轉,陰差陽錯,多年來我詩只寫了幾首,小說未著半字,評論倒是寫了一千篇。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近幾年,不少寫詩歌或寫小說的人也開始改行,做起了評論員來。這一切轉變,恐怕是中國這光怪陸離的現實,讓那些以想象為業的人對自己的想象力絕望了吧。人們時常感慨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化無窮,給了這個世界無以數計的神奇景觀。事實上,轉型期的中國社會也是如此傳奇,它的創造力已經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力。試想,在平常寂靜的午後,當你翻開書頁,怎會在某篇小說中讀到「躲貓貓」、「被自殺」、「牽屍談價」、「臨時性強姦」、「恨爹不成剛」等詭異的章節、猙獰的詩意?

和現實相比,詩人與小說家不但輸掉了想象力,而且輸掉了修辭的能力。難怪有人說,轉型期的中國不需要小說了,詩歌也一樣——現在需要的是評論。而我,正是在這一時代浪潮的推動下,並由著自己思考問題的樂趣,捲入到評論寫作中來的。

 

是啊,我是自己人生的領導者,我不能因為不給自己機會而荒廢青春。那一刻,我找到了此前從未有過的清明與力量,做自己命運的主人,讓自己給自己機會。

 

當有的年輕人向我感慨不知道將來做點什麼時,我會給他們兩個建議:如果不想浪費光陰的話,要麼靜下心來讀點書,要麼去賺點錢。這兩點對你將來都有用。

 

在大學課堂上,我常和學生提及茨威格寫在《人類群星閃爍時》裡的一句話,「一個人生命中最大的幸運,莫過於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強的時候發現了自己的使命」,並由此展開;大學的意義不只在於鍛鍊人格,培養思維能力,還在於找到或者確定裨益終生的興趣。如果你找到了真正屬於你的興趣,願意終生為此努力,即使沒有讀完大學,你的人生也一定是豐滿而有希望的。一個人,在他的有生之年,最大的不幸恐怕還不在於曾經遭受了多少困苦挫折,而在於他雖然終日忙碌,卻不知道自己最適合做什麼,最喜歡做什麼,最需要做什麼,只在送往迎來之間匆匆度過一生。

有時候我免不了去想,人生真的很無趣,因為要做那麼多我們不想做的事情。記得上中學時,為了高考,學校牆壁上到處是「堅持」、「毅力」等激勵人心的詞語,當時不覺得有什麼不妥。然而,今天回過頭去看,難免會有這樣的經驗(毋寧說是教訓)與心得——那些靠「堅持」、「毅力」去學的課本上的知識,去做的事情,也許是我們一生中最不需要的。

 

李慎之說:「二十世紀是魯迅的世紀,二十一世紀是胡適的世紀。」對此我是非常認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紀是一個革命的世紀,流血的世紀;而二十一世紀是一個改良的世紀,流汗的世紀。這一判斷同樣影響到我的寫作態度。我從來不想將自己的文字變成一種革命性的文字,也不奢望哪篇文章對改良社會有立竿見影、馬到功成的效果。

 

人貴有自知與自省。當我意識到這份差事佔用了我的大部分時間,讓我的生活在自我重複中慢慢失去了趣味時,我立即學會了剋制。凡讓我成癮的東西,都不是我需要的樂趣。

 

雖然這一切皆非一日可以完成,但在推動社會變革的過程中,你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是最後一根稻草。你不要因為你此前堆積的那根稻草不是最後一根稻草就說它分量過輕,或者沒有重量。當然,在推動社會進步的過程中,每個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這種「無力感」也是無比真實的。但是,也正是因為這種「無力感」,才更需要執著。許多人,之所以平靜而堅定,活得從容,就是因為他們看到:上世紀做不完的事情,可以這個世紀來說;那是一天做不完的事,可以用一生來說。

 

故宮「內瓶裝外酒」的幽默,不禁讓我想起有關康斯坦丁諾維奇·朱可夫的一段故事。1949年,朱可夫元帥在艾森豪威爾的推介下品嚐了可口可樂,從此深深喜歡上了這種飲料。但是礙於美、蘇兩個超級大國之間的較量日益升級,朱可夫漸漸不願意繼續飲用這種「深刻體現美國價值」的飲料了。眾所周知,可口可樂一度被當作美國的象徵,自北約建立以後,其象徵意義擴展到代表整個西方世界的價值觀——自由、民主和資本主義世界經濟。

為此,朱可夫提出一個非同尋常的要求:可不可以去掉可口可樂的棕褐色,讓它看上去像傳統的俄羅斯飲料——伏特加呢?據說,這一想法很快便傳到了可口可樂公司,經過美國總統杜魯門的簽字同意後,該公司特地為朱可夫生產了一批沒有顏色的可樂。這批飲料裝在圓柱形瓶子裡,蓋子是白色,標籤則是一枚蘇聯紅星。這一切,就像幾十年後,故宮的愛國主義者將星巴克換成了「中國老字號」。

拋開種種政治或文化的冷戰,朱可夫元帥知道,無論貼上什麼標籤,「愛國主義」也罷,「帝國主義」也罷,可樂的味道其實是一樣的。和許多平凡的人一樣,這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立下卓越功勳的元帥,擋住了德軍,卻沒有擋住生活。

 

物慾橫流的社會,恐懼幾乎成了貪婪的同義詞。當美國人開始自省貪婪已經感染了整個社會的時候,我們同樣看到,在慾望高漲的年代,糟糕的並不只是貪婪,還有害怕。害怕在別人眼裡顯得不成功,害怕自己趕不上鄰居。早已經衣食無憂的人們,總在為自己不如他人富有而悲嘆不已。浮躁的年代,已經消耗了大量樹木與紙漿的成功學,早已經失去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昂揚與淳樸,成為一種禍害。

 

需要追問的是,當我們花費一生中最寶貴的時間換回一大堆死後帶不走的東西,在我們和這些東西之間,究竟誰佔有誰?是我們佔有物品,還是物品佔有我們?

如何超拔於一望無際的物慾與喧囂之上,得物慾與成功之外的自由?這樣的時代常常讓我想起亨利·梭羅,那位在瓦爾登湖畔離群索居的思想者。梭羅堅稱:「如果我像大多數人那樣,把自己的上午和下午都賣給社會,我敢肯定,生活也就沒什麼值得過的了。」梭羅同樣看破人類文明的悖謬與困境:「如果一個人因為喜歡樹林,每天在樹林裡度過半天時光,那他可能被人當作是流浪漢;可要是他全天做個投機者,鋸光樹木,讓大地光禿禿,人們卻把他看成是勤勉進取的好公民。」

什麼時候我們能夠像流浪漢一樣自由?什麼時候我們可以碎步徜徉於梭羅筆下鬱鬱蔥蔥的樹林?在那裡,簡單生活不被視為一種墮落,勤勞的人節制勤勞。在那裡,你可以坐在時間的溪水裡垂釣天上的星星,不必終日奔波於風塵。看大地寒來暑往,四季消長分明;看種子播撒信念,古樹支起蒼穹。

 

文化不過是人類發明的一種工具,本無所謂「主體性」,即便有那也得首先滿足人的主體性。而人的主體性,更決定於人的自我選擇的權利。工具的主體性不能超越於人類的選擇之上。

 

在人類文明進程中,無論「洋節」,還是「土節」,對於我們這些後人來說,更像是一種精神領域的公共產品。究竟以怎樣一種心態來對待節日,那完全是後人的自由。至於說聖誕節對本土節日的壓迫,更是無稽之談。畢竟,聖誕節並不具有排他性,它至多只是多給民眾一次自由選擇的機會,而且,並非多數人選擇過聖誕節,其他人就不可以過聖誕以外的節日。以「傳統文化」的名義驅逐聖誕老人,不過是用自己的愚蠢觀念剝奪或詆毀他者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

 

好色乃人之常情,不容忽視。回到馬斯洛的回憶現場,他欣賞女性(好色)更是源於心靈,因為任何美都不是計算出來的。關於這一點,電影《春風化雨》裡的基廷老師有所批判——任何詩歌之美都不是用圓規與坐標計算出來的,因為寫詩不是安裝水管。

其後諸事更關於理性。無論馬斯洛因此墮入愛河,還是不擇手段騙得這位女性的歡心,我們都不能否認那些高尚或卑鄙的行為同樣源自馬斯洛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納粹當年對德國瘋狂一時的愛情何嘗不是一種國家理性?

在此意義上,或許可以說,關乎心靈的東西,往往是向善的;導致人走向罪惡的,往往是人的理性抉擇,是計算。愛情是關乎心靈的,而獲取愛情的手段卻是關乎理性與頭腦的。同樣是為了愛情,有的人選擇更自由的方式,而有的人則選擇了侮辱與強姦;同樣是愛國,有人選擇了共生主義,有人選擇了玉石俱焚的復仇主義與專制主義。

倘使理解「好色關乎心靈,而不關乎強姦」,我們便會對歷史上的那些烏托邦夢想(追求「國色」)有了寬容之心——嚮往美好世界無罪,就像人們顧盼美女無罪,關鍵在於人們如何實踐自己的理性。

 

有什麼樣的心靈,便有著怎樣的目光。傳播學理論同樣認為,任何意義的完成,關鍵在於信息接收者。一方面,它意味著我們因此獲得了解釋生活的主動性,另一方面,也意味著我們可能因為自己的偏見對信息發送者進行觀念上的附會與迫害。

 

一個人的完整權利,至少應該來自兩方面的自治,一是思想自由,二是身體自由,而身體自由同樣包括行動自由與審美自由。唯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形成真正行之有效的社會契約。從理論上說,無論是在私生活還是公共生活中,只要你不侵害他者的權利,便應該有支配自己的身體並且使之免於禁錮的自由。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在專制國家裡人們幾乎不懂什麼是諷刺文字。在這種國家裡,一面由於軟弱,一面由於無知,人們既無才能,也不願意去寫諷刺文字……而在民主國家,諷刺文字通常是寫來反對有權勢的人的……」

 

所謂政治,說到底是個服務於國民生活、服務於社會的工具,並非必然或天然面目可憎,它甚至是輕鬆的,而公開的批評與譏誚也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一國政府及其政治群體的聲譽,因為他們有豁朗的情趣,或至少認同國民有在快樂中思考的權利。正如聰明的福柯能夠通過手中之筆解剖權力何以運行,普通民眾同樣可以借助這點「幽默精神」一點一滴地解構和規範權力。

 

二十世紀以來,人們對媒體在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日益警省。美國學者 Paul Kurtz 曾經指出「媒主」(Mediacracy)威脅「民主」(Democracy」。在民主時代,人們可以像在自由市場裡一樣充分自由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一旦媒體被掌握在少數集團手裡,就難免會出現寡頭媒體越俎代庖、為民做主的亂局。

 

Herbert Marcuse 在《單向度的人》(One-Dimensional Man)裡表示單向度的工業社會具有「極權化」傾向。當人們使用著相同的網絡,閱讀著相同的頭條,因為相同的信息垃圾而消化不良,信息社會同樣造就了無數「單向度的思想」與「標準化的人」。確切地說,不是「標準化的人」,而是「標準化的閱讀器」。

過多的信息攝入或者過度的信息依賴讓我的人生不自由。不是麼?打開幾個網頁,關掉,一天過去了。打開無數個網頁,關掉,一輩子過去了。十五年來,我把一生中最寶貴的光陰都花在互聯網上,花在了許多與我的人生並無關係的奇聞軼事上。事實上,從我意識到我要守住自己的「第六種自由」時開始,我便想著做這樣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了:若非必要,以後一定少上網。我熱愛生活,並且喜歡安靜,我更想坐在陽臺上讀幾本書,懶洋洋地過一上午,而不是坐在電腦前,與世界抱成一團。

 

我們不必為承認人類與生俱來的這種不平等而感到羞愧,不平等是人的境遇和條件。但是,我們卻可以擁有自由。人類之偉大及人類文明的意義就在於,它試圖建立一個美好的制度,以此保障每個人生而自由。只有自由,才能體現人的創造,才能獲得人的高貴,才能恢復人的尊嚴,並且最大可能使社會趨於平等。進一步說,自由是一切價值的出發點,而平等則是個人或社會不斷實現的過程,其目的仍是捍衛自由。

相較而言,我相信的是人生而自由。自由具有先驗性,是基本人權,而平等反而是後天商量出來的權利,即公民權。沒有對自由的強調,平等可能淪為一種暴力。所以托克維爾說:「在思想上我傾向民主制度……自由、法制、尊重權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並不熱愛民主。……我無比崇尚的是自由,這便是真相。」這裡的不熱愛,是因為托克維爾看到了「多數人的暴政」。

所謂天賦人權,實際是一種自由的權利,是國家、君主、他人存在之前就應該具有的權利。至於平等,則只能通過後天的不斷爭取。簡單說就是「天賦自由,人賦平等」,「天賦人權,人賦公民權(包括平等的權利)」。在人生而不平等的社會中,強調自由優先於平等,同樣是我們竭力建設開放社會的原因。在一個開放的社會裡,每個人起點可能不一樣,但是只要人是自由的,他就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不斷獲取更多的權利而走向平等。從另一方面說,自由先於平等,也是一個社會保持其創造力的基礎所在,正是不斷的創造使人類在平等與不平等之間完成文明之上升。

 

 

約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是英國經驗主義的開創人、偉大的教育思想家。《人類理解論》是洛克最重要著作之一。在該書中,洛克提出著名的「白板論」。在他看來,人的心靈如同一張白板,一切知識和觀念都從經驗中來。由此出發,他認為教育對人的發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洛克說,人人生而自由平等,若要人服從於政治權力之下,必得出自他們的同意。在此基礎上,洛克致力於建設一套寬宏而有希望的政治體系,強調法律旨在保護和擴大公民自由,並不受他人束縛與強暴。

值得注意的是,洛克反對「天賦觀念論」,所以在強調教育的同時,也指出了承載教育的根基:每個人都應該自由思考,而且只能通過自己思考,每個人都只能通過自己的生活與思考獲得觸摸世界的經驗。

在《人類理解論》一書中洛克這樣寫道:「我們如果不運用自己的思想,就好像用別人的眼來看,用別人的理解來瞭解世界。」洛克認為,人的腦子裡有的一切觀念,都是通過感官獲得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意義在於每個人的身上,而不是處於文化之中。洛克因此強調人要保衛自己的兩個財產,一個是實體的財產(生命與不動產等),一個是個人的意識財產(觀念)。人必須決定自己的價值觀,靠自己的經驗來感知世界,因為「如果個人不控制意義,或者說意義在個人的經驗之外,暴政就會在附近徘迴」。

個體控制意義的重要性,在蘭德的《源泉》一書亦有體現。蘭德借另一個「洛克」(小說主人公愛德華·洛克,中譯恰巧同姓)之口說:「一個人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大腦就是他唯一的武器。動物是靠武力獲得食物。人類並沒有尖牙和利爪,也沒有犄角觸鬚和強健的肌肉。……但是,心智是個人的屬性。並不存在所謂集體的大腦這樣的東西,並不存在所謂集體的思想……我們可以將一頓飯分給許多人來吃。我們卻無法在一個集體的胃裡去消化這頓飯。沒有一個人能用自己的肺來代替別人呼吸。沒有哪個人能用自己的大腦代替別人去思考。」

 

如果大家細心一點,就會發現多數回答都不約而同地「站到了施虐者的一邊」。我是說,答問者沒有從被囚者的角度來思考「集中營是用來幹什麼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生便是一種逆境,誰不是被扔到這個世界中來的?所謂「積極生活」,亦不過是超越了被動與困境,在別無選擇中積極選擇罷了。如果我們只是將集中營當作人生的一種境遇或人的條件,我們便更應該考慮在此環境中囚徒要做些什麼,而不是環境在做些什麼。

進一步說,面對「集中營是用來幹什麼的」這一問題時,如果我們侷限於複述集中營的某種罪惡,以為這是它的全部,而忽略了囚徒的生活(信息反饋),那麼這種回答就是一種消極回答,至少它是不全面的回答。而這種被人們不經意間忽略了的「信息反饋」,我認為是最重要的,我把它理解為「在逆境中(積極)生活或抵抗」。

眾所周知,沒有反饋的傳播是不完整的,反饋使信息接收者變成了信息發送者,使受動者變成施動者。當這種反饋是積極的時候,我們可以將此理解為人在接到源於逆境的改造信息後,開始以自己為信息源,試圖改造逆境。換句話說,在集中營裡,囚徒變成了信息發送者,納粹軍警變成了信息接收者,此時,集中營變成了一種為囚徒所用的媒介。對於囚徒來說,從解碼到反饋(編碼),他至少有兩次積極生活的機會。

如前所述,從自由或人生的角度來說,無論生活在怎樣一個國家或時代,人的一生都像是在「集中營」裡度過,集中營是人的境遇或條件。法國人說,「生命是一次沒有人能夠活著逃出去的冒險」,似乎也給我們的生活罩上了某種末日情緒——逃出去了也是死。然而,當我們試著樂觀地看待這一切,不難發現許多人仍然活著逃了出來。

 

我們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絕望,不過是一種積習,它更多是來自過去,而不是明天,甚至也不是現在;它只緣於我們疲憊的內心,而非完全是因為環境。所以,樂觀的人會說:「沒有絕望的處境,只有絕望的人。」郝思嘉會說:「畢竟,明天是一個嶄新的日子。」

 

心理研究表明,面對生活中的挫折,人的心理會有一個自動保護機制在起作用,即將不良刺激轉化為良性刺激,藉此度過難關。常見的心理防禦機制有合理化、壓抑、選擇性遺忘、幽默、昇華等等。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中,體現更多的則是合理化。這種傾向主要分兩類:一是「酸葡萄」,二是「甜檸檬」。如果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是酸的,如果只能得到檸檬,就說檸檬是甜的,於是不為此感到苦惱。

 

談到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有人曾經如此設喻:魔鬼來到人間,把一個人抓進了地獄,讓他飽受折磨,當魔鬼允許他回到人間,偶爾過上一點人間的「好日子」,他便會產生幻覺,以為自己到了天堂。而那位曾經將自己抓進地獄的魔鬼,彷彿是解救他的天使。

 

對於綁架者而言,這種所謂的激勵與獎賞機制是一種實用而有效的控制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通過這種獎勵,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責任轉移。即,在承認現狀的條件下,被綁架者生活是否過得如意,並不完全取決於綁架者,同樣取決於被綁架者是否自覺自律,是否遵守綁架者制定的行為準則。如果被綁架者因為抗拒這些規則而受到懲罰,那也只是「自作自受」。

 

「自己的人生,別人說了算」,這無疑是一種荒誕的困境。回望那些年深月久的時光,我之所見,不過是無數遭受不合理制度與「獎勵」雙重綁架了的人生。所以,當有人聲稱「這是我的祖國,我必讓它自由」時,我更要說「這是我的人生,我必讓它自由」。

 

好社會需要好秩序,壞社會同樣需要壞秩序,而社會之惡便是通過一個個規則或秩序完成殺人的目的並支付「血酬」的。社會總是試圖通過建立起一系列的規則,讓各懷鬼胎的人們心甘情願地服從它,然後在集體無意識中一次次兌現殺人或者被殺。當燈泡亮起時,殺人便開始了。然而,燈泡並不執行命令,它照見卑汙人性,同時也做了卑汙人性的替罪羊。

在這個極其殘酷的規則面前,每個人都開始進入漢娜·阿倫特筆下的那種「庸常的惡」,成為規則的嚴格執行者與遵守者。

這註定是個僥倖的世界。當社會秩序建立於這種彼此剝奪的僥倖之上,任何未得到的幸福都是不確定的,而得到的也是不牢靠的。在這種虛偽的秩序中,沒有人能設計好自己的前途,安排好自己的一生,更不可能如貝多芬所言「扼住命運的咽喉」。每個人看似兢兢業業,然而誰也不能掩蓋這種秩序的拼湊本質。此時,社會不過是一個通過臨時拼湊起來的規則來剝奪生命或轉移財富的場所。所謂「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命場」,人們遵守規則,卻彼此傷害,社會滿盤皆輸。「合法傷害權」的背後,是沒有誰是最後的勝者。

 

絕望無濟於事。自殺式的維權表達,雖然能激起社會的注意,甚至也會在客觀上推動社會的進步,但對個體而言,終究是在給自己的生命做減法,在某種程度上說甚至也是在給自己的不幸命運「落井下石」。

我之所以常說「悲觀是臥底」,即是因為我意識到悲觀會與這不如意的世界、貌似強大的侵權者構成合謀,裡應外合掀翻我們的鬥志,甚至因絕望而消滅自己的身體。

有生命就有希望。雖說「人人死而平等」,但每個人還是要堅強地活下去。因此之故,我願誠心誠意地希望,那些因抗爭命運而絕望的人,在試圖結束外界施加於自己的種種暴政之時,首先更應該結束的是自己殺死自己的那一場「暴政」。

 

身處同一時代,每個人都應該盡自己的公民義務,誰也不要鼓勵或者讚美他人多做犧牲,鼓勵他人以血肉之軀捍衛自己的權利,即使這在客觀上會推動社會進步。畢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手指也不過十根。在一個死人身上追求社會進步是可恥的,一切建立在這之上的進步也是可恥的,自己無所作為而高歌他人犧牲是可恥的。

我記住唐福珍,決不是記住她對拆遷條例做了多大貢獻,而是要記住這個時代有著怎樣的恥辱。在唐福珍死前,那些自稱有良知、有知識的人都到哪裡去了?唐福珍死後,這個條例終於要被廢除,這不能證明唐福珍「死得其所」,只能證明本來有能力廢除這個條例的人集體失語、失職。

 

令人稱奇的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社會生活竟然要通過下跪來解決與協調。莫非這就是所謂「男兒膝下有黃金」,而且取之不盡,用之不絕?種種「下跪新聞」似乎在向我們道明中國社會生活裡的另一種真相——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維權;另一方面,非下跪不足以抒情。與此同時,這種下跪式維權與抒情又弔詭地成為驅逐理性與情感的一種儀式。一切就像是不太會說話的勸酒,猛地一口喝下去,然後對人說:「全在酒裡了,你看著辦!」

 

爭來爭去,無論嚴肅還是戲謔,誰也都知道,沒有甚麼鳥可以代表國家。有關國鳥的評選,充其量只能佐證一個國家有著怎樣的風尚與觀念——因為國家之形象體現在每一位國民的具體命運裡,而不在於某隻鳥的花色品種及其鳴聲是否婉轉 。

 

法治政府不能簡單理解為「政府依法治理公民與社會」,其更重要的一環是「公民與社會依法治理政府」。而且後者是前者的先決條件。這意味著權力部門「所依何法」及「如何依法」必須接受民意的審查。

換言之,一項政策是否可行,必須有通盤的考慮,有各方力量的參與,而不能憑著長官意志與政府部門自我授權。而既然要體現民意,自然包括「體制內弱者」的意願,因為他們首先是人,是公民,然後才是上級的下級。否則,難免會出台「零上訪」這樣的政策,具體到執行時,每一方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有的輸掉了政治信譽,有的輸掉了職業道德,有的輸掉了公民賴以自救的權利。

 

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卻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原則。」

 

背對主義,面向自由。你可以築牆,我就可以翻牆。主義之爭從此讓位於技術之爭。牆可以越築越高,但是大地與天空還在。渴望自由的東德人可以在地底挖隧道,也可以通過熱氣球、跳樓或者彈射等方式出逃。東德人沒有通過民主的方式決定柏林牆的去留,在這裡自由顯然起到了潤物無聲的作用。正是無數人想方設法地爭個人的自由,使這看似銅牆鐵壁的舊制度及其象徵變得千瘡百孔。

 

就恥辱感而言,在一百多年前的「家天下」模式下,最該為圓明園被燒感到羞恥的當是滿清王族,而非那些一輩子也沒有機會踏進皇家園林的黎民百姓。對於後者而言,最真實也最具體的恥辱是,他們祖祖輩輩交不盡的皇糧國稅,多被用於圓明園等皇族休閒娛樂事業或者用於統治人民、建造監獄,而不是保護他們的權利,是皇家的馬戲,擠占了庶民的麵包。

在此意義上,我認為保留圓明園廢墟的價值應該在於對公平正義的呼喚,而不在於銘記恥辱。只是把圓明園當作恥辱來記憶的國家是沒有前途的,因為這既不能明辨過去,也不能擔當未來。同樣,如果以收購流失文物來「洗刷國恥」,更未免天真。畢竟,過去不會因為這種「瓷器愛國主義」而發生任何改變。

 

大多數公司、學校、家庭以及各種機構,都遵循一條不成文的定律:讓人們努力改正弱點。君不見,父母師長注意的是孩子成績最差的一科,而不是最擅長的科目。幾乎所有的人都在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發現優勢。人人都有這樣的想法,那就是只要能改正一個人的缺點,他就會變得更好。然而事實上,許多缺點都是微不足道的。在「完人」標準答案面前,沒有哪個不是千瘡百孔。

當教育體系成為一套精細的矯正儀,當教育設計「像捕鼠器一樣」完全針對人的弱點,而不是發現和激勵一個人的優點與特長時,置身其中的人也就成了一頭被教育機器不斷糾正的獵物。最不幸的是,許多人並不自覺,在此漫長的「糾錯」過程中漸漸失去了自我抉擇的意志,漸漸磨滅了原本屬於自己的才情,荒蕪了鬥志,辜負了創造。

 

人應該愛時間,而不是愛空間。時間之愛是面向個體的,是絕對的,那是我們唯一的存在;而空間之愛則是相對的,是面向公眾的,是通過物質或精神的契約才得以實現的。一個人,如果生於豬圈,便說自己「熱愛豬圈」,這種「愛豬圈主義」顯然不是一種高尚的情感。必要的時候,我們甚至可以斷定這是一種「以地理限制或屠殺時間」、滅絕人類未來與希望的庸俗的情感。正因為此,我願意以更廣闊的視角將我所熱愛之國視為時間之國,一種立於時間維度上的精神與思想之國,而絕非空間意義上的逆來順受,或與生俱來的「嫁雞隨雞」式的地理與政治之熱愛。

所以我說,人應該為時間耕耘,而非為空間疲於奔命;一個人無論佔有多少疆土,如果不能在時間上做自己的主人,其所擁有的仍不過是貧困一生。真正壯美的生命,是做時間之王,而非做空間之王(或者奴僕)。以生命與時間的名義,每個人作為其所生息的時代中的一員,不應該停留於尋找地理意義上的與生俱來的歸屬,而應忠誠於自己一生的光陰,不斷創造並享有屬於自己的幸福時光。

 

社會學家托馬斯夫婦在《美國的兒童》一書談到一句富有哲理且被廣泛引用的話:「如果人們將情境定義為真實的,它們在結果上就是真實的。」基於這句話,社會學家羅伯特·默頓將其概括為所謂的「托馬斯定理」,並據此提出了「自我實現的預言(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一說。

 

近百年來,無數國人為「民族大義」與「民主大義」披肝瀝膽、捨生入死,但是我們同樣應該看到,追求民主不能只停留在民主這個概念上,而應該在認同民主價值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民主並不是終極目的,民主的目的是保障人權,以此建構並保衛一個自由、公正與繁榮的社會。換句話說,民主是形式,是工具,人權才是根本。人權的內涵因此高於或優先於一切形式的民主,即使人權過多地依賴於民主制度的有效保障。不以人權為目標的民主很有可能滑向暴民政治或一部分人專制,即「狼戰」或「一群狼對另一群狼的審判」。

民主代表著一種精神取向,更是形式與工具,人權是其至關重要的內容訴求。當一個國家的人民極度關心民主、渴望民主,甚至神話民主時,多半是因為當地人權還沒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然而,僅有民主概念是不夠的,一個沒有獨立思維訓練與歷史記憶的社會,民主仍不過是水上的浮萍,沒有根基。雖然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屬於大多數人的世界,但從本質上講,此所謂大多數者,亦未必能真正擁有自己的權利。「文革」時期,似乎每個人都可以通過告密興風作浪,暗領風騷,但是從本質上說他們都是互相剝奪權利者,而不是讓渡權利者。前者意味著每個人的權利縮小,接近於零,而後者權利讓渡則意味著全社會分享權利,多多益善。

 

解構「民主」二字,「民」是主體,「主」是程序,決定民主走向的是做主的人民,而不是作為程序的民主,公民教育與憲政訓練因此成為決定民主成敗的關鍵。

為什麼許多人繞開對民主的批評?或許我們可以設喻擊穿謎底。當你面對一個快要餓死的人時,如果你滔滔不絕地和他講肥胖症的種種壞處與危險,人們不說你腦子有問題,至少也是不知道輕重緩急,在時間上顛三倒四。明白這個道理,我們就有道理說,社會科學領域的自由言說,是要講求時間順序的。為了確保你的公正立場,必須明確兩點:其一,在天下黎民骨瘦如柴時,不要把肥胖症的危險當作你參與社會運動的主要知識或工具;同時,也不要試圖建立或論證一個所謂「世界上從來沒有胖人」的理論去歪曲事實。其二,你必須念念不忘的,也是當下最緊要去做的事,就是讓食不果腹者能盡快得到糧食。

 

拋開這些消極因素,我們更應看到憲政生活與公民適時維權對於一個社會長治久安的好處——它可以避免富強者不至於貪多「玩火」,而貧弱者亦不至於發展到「非自焚不足以表達」的地步。毋庸諱言,國內政治與社會生活尚有許多可以自我改進或向西方社會學習的地方。在此基礎上,我相信,一個批評者能否做到生逢其時,就在於他的言說與參與是否適逢其時,恰到好處。唯其如此,他的言說才可能是自由而且有效的。如有朋友所說,在斯巴達時代,我們必須讚美雅典。

然而,在我內心亦不得不時時警醒於自己的讚美變得毫無條件,淪落到完美主義與一廂情願。我之所以保持這種「模稜兩不可」的態度,是因為羅曼•羅蘭的《莫斯科日記》不啻是我的一個心病。當然,我不像國內某些「自由派精英」一樣以「天下第一良心勇氣」的道德戾氣對逝者進行缺席宣判,將羅蘭視為「一個懦夫」和「沒有立場的人」,以此毫無寬容的「自由精神」為自己的「獨立人格」錦上添花。在我看來,羅蘭當年所謂的「五十年沉默」多半是出於一種關愛,一種對人類共有的美好前程的無限期許,他或許是一廂情願的,但這不足以降低他的人格。

令人煩惱的是這種大愛有時會讓人進退失據、左右為難,因為我們的目力局限於我們的經歷與我們的時代。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過往的有些癡迷不免令人難堪。一個探求智慧並參與社會的寫作者因此不得不時時面對心底的追問:什麼時候我們能夠置身事外不再被愛恨左右可以自由言說?怎樣言說才能確保你沒有偏袒或雖有偏袒卻更接近客觀真實?

 

為什麼那麼多自稱「愛國」的人,都熱衷於尋找替罪羊?為什麼中國人對自己的同胞不寬容?在我看來,最大的原因就是「尋找替罪羊」式的「愛國」是個只賺不賠的買賣。理由如下:

其一,在國家面臨危機時,「愛國者」會竭盡全力從外部或內部尋找敵人,認定他們是所有罪惡的根源,將自己的責任一筆勾銷,以此維護所謂的民族自尊與國家榮譽。

其二,單方面地賦予某些人以「愛國」責任,然後監督他們是否愛國或叛國。在這種邏輯下,自己永遠是愛國的,別人永遠是被指責的對象。指責別人越多,自己就越愛國,越有成績。指責或控訴別人因此成為一種既有利可圖,又無風險的事情。事實上,「愛國者」們所謂「愛國」,並不是因為自己做了有益於國家的事情,而是因為他們認定別人「有罪」。

國家與尊嚴,從來不是空洞之物,都不應該超越於個人之上。無論愛國,還是愛民族,要互相愛惜,歸根到底是要愛國民,要在自由、進步、寬容等價值的指引之下,尊重個體的成長與選擇。正如富蘭克林所說,「哪裡有自由,哪裡就是我的祖國」。我相信,我們讓祖國有尊嚴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把「自由」這祖國從同胞身邊拿走。

 

人類學家列維·斯特勞斯曾經指出人類有「二分的本能」。該本能或許可以幫助我們解釋為什麼小孩子在看電視時會不斷地追問大人誰是好人,誰是壞蛋。至於成人世界,同樣沒有忘記將好與壞、上帝與魔鬼等二分法推到極端,甚至直接用到了社會運動之上。只可惜在多數情況下,人類只有極端的天賦,卻無極端的資本。所謂「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當人們試圖擠進天堂時,卻發現自己已經一腳踏過了地獄的門檻。

與此同時,作為一種「地盤性動物」兼「意義性動物」,人還分出了「我國」——實話實說,我一直十分反感一些人做天下文章時言必稱「我國」而非「中國」,一則這種立場可能不夠客觀,二則這些人的文章彷彿永遠是只給中國人看的內參,而非公開出版物——與外國,分出了本國人與外國人、本地人與外地人、東方人與西方人、南方人與北方人以及此岸和彼岸等。可怕的是,兩者一旦對立起來,這種區分難免會走向帕斯卡在《思想錄》裡感慨的「以河為界的荒誕正義」——殺死同岸的人是凶手,但如果被殺死的人來自對岸,殺人者便成了奮勇殺敵的大英雄。這也是有些報復社會者會被人稱作「暴徒」,又被另一些人捧為「好漢」之原因所在。歸根到底,就在於社會中間橫亙著一條長河。而這條河,在仇恨氾濫之時足以淹沒一切。

進一步說,只要願意,這種「二分的本能」隨時可以將這個世界像切西瓜一樣切成兩半,分出「我們」和「他們」。這種「我們——他們」的模式所導致的必然是「我們好,他們壞」這樣的「以河為界的荒誕正義」。當然,真正荒誕的是現實本身——難道人類有史以來所取得的進步,就是為了創造諸如國家、民族、文明等各自為戰的意義系統,以意義驅逐人性,驅逐人基本的自然權利,從此將人分區隔離並監視居住?

如果理解了這種「以河為界的正義」的荒誕,就不難解釋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體在遭受某種「不公正」時何以會報復全社會。顯然,只要作惡者願意,仇恨的本能以及後天習得的「意義感」可以將他或者他們的所有人都發配到「非正義」的河對岸去,忘記後者原本和他或者他們一樣,都是在河邊相親相愛、生兒育女、背誦詩歌、建造房屋的普通人。

 

胡適認為:「謀個人靈魂的超度,希冀天堂的快樂,那都是自私自利的宗教。儘力於社會,謀人群的幸福,那才是真宗教。」在胡適眼裡,這些宗教只是謀求個人靈魂超度的自私自利者,因為他們只為了追求自我精神的圓滿,而未能擔當任何社會責任。

 

我們常說不要絕望,其實「適度絕望」也未必都是一件壞事。一個人因為絕望於某些事情,無所欲求,反而能有所作為,這也並非無中生有。那些積極入世的宗教,主張「以出世的心情,做入世的事業」,何嘗不是「以絕望的心境,做有希望的事情」,或者說是「以解脫之心,謀解放之事」?

 

在美國,死刑廢除論者發現死刑犯大多數都是窮人,在法庭上都只是勉強得到了一位指定的辯護律師的辯護。就像有的人所說,死刑不僅扭曲了整個刑事司法制度,還貶低了國家。布蘭代斯大法官同樣以為,國家必然是一名教員,當它殺害犯人,它就是在教給大家復仇和憎恨。殺人犯不會被人熱愛,但是也不至於被人棄之不管。如果允許殺人犯活下去,國家則是在提醒所有公民,沒有一個人會永遠而且僅僅是一名殺人犯。

人類之所以能夠寬待在戰場上以殺人為職業的俘虜,卻不能寬待一位已經束手被擒的囚犯,一個重要原因是前 者是多數人對多數人的政治,是一種博弈之後的均衡,而後者卻是一個國家針對一個人,在這方面,被判死刑的公民顯然失去了任何討價還價的能力。在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貝卡利亞稱死刑是「一個國家針對一個人」的戰爭。人類世界,並不缺乏死刑。從某種意義上說,每個人都已經被上帝或者自然判處了死刑。國家的「理性的殺人」,和殺人犯殺人一樣,無疑都是在縮短人類的時間。而死刑犯實際上是被拋棄了,他的人類同伴不希望他跟他們生活在一起,不希望他在地球上任何一個地方生活了。

贊成死刑的一個有力觀點通常是,死刑對社會是有益的,它保全了社區的品格。如果吊死一個死刑犯可以使500個人免於被潛在的殺人犯殺害,那麼殺死一個人就是值得的。顯然,這是一種國家至上的功利主義觀念。問題在於,國家是否有權力要求拿一個人的生命為社會背書,死刑犯又在多大程度上做了公共秩序的替罪羊?如果這種功利主義可以流行,而不考慮人類應該有的價值,那麼是否可以恢復歷史上的酷刑,如果凌遲可以使501個人免於被潛在的殺人犯殺害,是否就可以恢復凌遲呢?

另一方面,死刑的威懾作用也是一種想象,因為絕大多數殺人犯都是激情殺人,而不是像經濟學家一樣,算計一切,去理性地殺人。事實上,理性殺人的人,往往並不會被帶到絞刑架下,因為他們算計好了,早已經逃之夭夭。早在公元前雅典廣場上的一場關於死刑的爭論中,主張寬恕的狄奧多德便意識到「用死刑來約束人是沒有用的」。

糟糕的是,死刑變成了一種儀式。就在人們過度關注這種儀式帶來的效果並寄以厚望時,真正的敵人反而會被忽視。

 

沒有誰是完人、英雄、聖人、偉人都不是。你我肉身凡胎所能企及的「完人」高度,也不過是儘量做個能完成自己某一天命的人。前提是,你還要知道自己有何天命,並且身體力行。

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只是絕大多數人都辜負了自己的天命。從這個角度而言,他們不是死在人生的結尾,而是死在人生的中途。

 

「當我走出監獄的時候,解放被壓迫者和壓迫者雙方就成了我的使命。有人說,這個使命已經完成了,但是我認為,情況並非如此。事實上,我們還沒有自由,我們僅僅是獲得了要自由的自由,獲得了不被壓迫的權利……獲得自由不僅僅是擺脫自己身上的枷鎖,更是尊重和增加別人的自由的一種生活方式。我們獻身於自由的考驗才剛剛開始。」

回想人類歷史中的無數革命與苦難,這段話尤其顯得意味深長。筆者相信,真正偉大的革命,不在於擺脫自己身上的枷鎖,翻身做主人,而在於讓這個國家從此不生產奴隸。獲得自由的人,同樣要經受自由的考驗,才能真正擁有自由。

在《漫漫自由路》中,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一些與曼德拉精神有關的詞彙:勇敢、仁慈以及心懷希望。這些品質也並非與生俱來的。曼德拉的一生,都在試圖走向真自由。如曼德拉說:「我知道,勇敢並不是不畏懼,而是戰勝了畏懼。我記不清我自己有多少次感到畏懼,但是我把這種畏懼藏在了勇敢的面具後面。勇敢的人並不是感覺不到畏懼的人,而是征服了畏懼的人。」

 

歷史上任何直接針對人性的改造都以失敗告終,真正偉大而有希望的變革是將人性置於美好的關係(制度)之中,讓人性之惡得到規避,讓人性之善得到弘揚。所以說,不是人壞,是關係(制度)壞。但這並不意味著在壞的關係(制度)徹底改變之前,人必定甘於束縛而無所作為。若真如此,新關係(制度)也必然無從建立。

 

曾經有人問他,希望世人如何紀念他,他的回答是:「我希望在我的墓誌銘上寫一句話:埋葬在這裡的是已經盡了自己職責的人。」

為自己盡責,在我看來就是「以己任為天下」,就是「以不負自己之天命而不負世界」。曼德拉的上述遺言讓我想起刻在倫敦西敏寺地下無名墓碑上的文字: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到過限制,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

當我成熟之後,我發現我不能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

當我進入暮年後,我發現我不能改變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

當我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我自己,然後作為一個榜樣,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然後誰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圖圖在《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中特別對比了兩種司法的區別:

在懲罰性司法(Punitive Justice)中,毫無人情味的國家在施行懲罰時幾乎不為受害者,更不要說為罪犯著想,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司法形式。在非洲的傳統法學中還有一種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後者關注的重點不在報復或懲罰,而是本著烏班圖精神(Ubantu),療治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這種司法力圖救治的不僅有受害者,也有罪犯,他們應該得到機會重新融入因其行為而被傷害的社會中。

 

無論是曼德拉、圖圖,還是薩克斯,他們能夠在抗惡的過程中不與惡同沉,都是基於以下思想與信念:作惡者表面不可一世,實際卑微十足,他們唯一能負責的只有自己的罪惡。而你真的可以和他們不一樣,因為你另有乾坤,當作惡者負責惡時,你必須負責美。美到作惡者暗淡無光,美到作惡者為自己流淚,美到作惡者為你鼓掌。

 

在這個父母掌握了一切話語權的世界裡,具體而言,就是父母用自己的經驗沒收孩子的經驗,用自己的知覺代替孩子本可自主感知和理解這個世界的知覺。孩子因此不但失去了自己的大腦,而且只能作為大人肢體的延伸而存在。

在政府包辦文化與價值的社會裡,每個人都是未成年人。當政府以國民監護人和心靈導師出現,這個國家其實是永遠長不大的國家。因此,重新定位政府在文化生活中扮演怎樣一種角色才顯得尤其重要。

對於一個國家文化心理的成長來說,真正有希望的事是讓公民在一個相對開放的環境中成長,而不是與外面「骯髒的世界」隔離。談到為什麼《死亡筆記》在日本沒有被封殺,一位旅居日本的朋友這樣對我說:「在一個開放社會,政府真正的職責是獲取選民的信任,保障寬鬆自由的文化環境,而不是代替社會進行文化生產,或者為了推銷自己的文化而對其他文化進行管制。必要時它可以與社會一起對文化進行分類,但不會將它們從架子上撤下來。」

 

對復仇者而言,當過去成為他在世上的唯一的神,所謂復仇也更像是一種譫妄,彷彿只要報仇雪恨了,世界就收復公正了,曾經發生的不幸便沒有發生。然而,即使是最愚鈍的復仇者也知道這樣的想法不過是在自欺欺人。既然復仇並不會讓大家的生活美好起來,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願意記住仇恨,伺機報復,一毀俱毀?

復仇者究竟是在復仇,還是在尋歡作樂,這才是。在我看來,殺人者不惜一死,旁觀者大聲叫好,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即復仇給他們帶來難以言狀的快感,滿足久違的征服慾望與宣洩。這就是中國人平常說的「快意恩仇」。如岳飛在《滿江紅》中所寫的那樣,「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種飢渴的背後,同樣是受著快意的驅使,而非只是為了還我河山。

恨並快樂著。如果說弗洛伊德筆下人的「力比多」本能假設屬實,即人有逃避痛苦、尋找快樂的需要,有釋放力比多的衝動,那麼復仇的原始動力,與其說是為了公正,不如說是為了滿足另一種形式的「尋歡作樂」的慾念罷了。

 

文藝的真正價值不在於為社會進步提供解決方案,而在於對人性之美的堅定的扶持。一個社會由封閉走向開放的過程中,那些符合人性的音樂之所以會被當權者視為「靡靡之音」而加以貶斥,正是因為文藝具有招魂的品質。正因為此,在極端的年代,諸如音樂、詩歌和繪畫等藝術被納入到意識形態的範疇加以控制。就像《一九八四》中所創造的「新詞」,它不僅為「英社」擁護者提供一種表達世界觀和思想習慣的合適手段,而且也是為了使得所有其他思想方式不可能存在。一旦失去了造句能力,不能識別飽含於歷史之中的意義,人們便不再有異端的思想。

 

「條條大路同羅馬」道盡了羅馬昔日的繁華。據說羅馬人征戰到哪裡,就把「大路」修到哪裡。野心勃勃的統治者總是通過對各種「道路」資源的佔有實現對社會的控制,其目的莫不是為了阻斷社會橫向的交往,鍛造「下面」對「上面」的服從。極權之最,無非是將公共權力與社會權利完全集於政府之手。政府控制了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生活的每個維度,使社會縮減到赤貧與破產的地步。

 

無論是美國夢,還是中國夢,它是有關國家的夢想,更是個人的夢想。而國家的價值,正在於提供一種相對公正的秩序,使身處其中的個人不必為上訪和躲避城管浪費時間甚至丟掉生命,而是專心於實現自己的夢想。

今天,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談中國夢,這是中國希望之所在。即使措辭尖刻的言論,也是國家賴以上進的動力。所謂「愛一個國家,先要學會恨它」。這裡的「恨」,是「恨鐵不成鋼」,是理性之愛,是清除壞事物的鬥志,更是痛定思痛後的透徹。

你是否實現了中國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個人還好,至於這個國家,讓我再想想……這是許多人的態度。至於這片土地未來怎樣,是即將到來的崩潰還是持久的繁榮,沒有誰準確地預言過。正如過去十幾年來我們所見證的,這個國家有太多的變量,也有太多的衡量。有些方面千年不變,有些方面一日千里。

 

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廣為人知。這位著名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將人類需求由低到高分為五個層次,分別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和歸屬需求、尊嚴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通常,當人的一個低級需求得到滿足後,他會追求下一個高級需求。

馬斯洛沒有回答——在什麼情況下一種需求才算是得到真正的滿足,如何量化?又為什麼有些官員在貌似滿足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甚至包括愛和歸屬需求之後,卻沒有隨之而來的尊嚴需求?否則,過去那麼多年來,為什麼他們寧願背負罵名也不願實行官員財產公開,不願啟動必要的政治改革?

馬斯洛錯了嗎?似乎沒有。從需求層次理論來看,那些拒絕財產公開、抵制進一步改革的人的需求仍然停留在第一或者第二層次,姑且稱之為「馬斯洛主義」的初級階段。

反諷的是,當一位已經進入需求第四階段、試圖擁抱一種有尊嚴生活的公民提出要求,希望某些官員公開財產時,後者可能會出於自己的安全考慮,動用手中的關係與權柄,使前者重新回到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這兩個初級層次上。

如果人格化國家,讀者還會發現,當下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的維穩同樣面臨「馬斯洛困境」,即安全需求永無止境,而尊嚴需求遙不可及。什麼時候,這個國家能夠滿足安全需求,並進入到愛和歸屬的需求、尊嚴的需求,乃至自我實現的需求?

這個社會會好嗎?回望各國的發展歷程,以及它們曾經有過的腐朽與曲折,實在沒有理由不相信中國將有一個光明的前途。我不是為當下中國不好的一面辯護,只是從時間與人性的角度看到了歷史的演進與文明的共性。只要對症下藥,建立起相應的規則,這些時代的混亂就一一落幕了。問題只在於,那些與正義和秩序相關的規則將在什麼時候得以確立。

過去幾年間,我在中國接觸了許多人,公民記者、自由知識分子、開明的官員、有良知的律師、有情懷的商人、渴望探尋真理的學生以及熱忱的義工,等等。問題是,為什麼中國有這麼多人希望朝著一個開闊的地方去,可是相關改革卻舉步維艱?甚至國退民進的曲線在近三十年走成了馬鞍形?只是因為利益集團作祟,或者有理想的人沒有組織起來嗎?

我的抽樣有點小問題。所謂人以群分,如果我僅以眼前接觸的人來判斷中國的未來,以為90%的人想的都和我一樣,那可真是大錯特錯了。一方面,有太多的做著黑暗勾當的人我從來沒有接觸到;另一方面,即便是那些我所遇到的人,在他們身上所呈現出來的光明形象也未必是其精神全貌。

關於人性中的幽暗,美國神學家雷音霍爾德·尼布爾在其著作《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中有過精采論述。是的,人類社會不乏光明之子,但是這些人總是把社會變革想得太過簡單,甚至以為只要像他們這樣的人多做點犧牲,世界就一定會朝著好的方向走。理論上當然是這樣,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有無以計數的黑暗之子,他們看重的是現實利益。如果時候到了,他們會滑向光明之子一邊,如果時候沒到,他們只會死守自己的一城一池,甚至與光明之子勢不兩立。

光明之子之所以功敗垂成,是因為他們低估了黑暗之子的力量。在尼布爾看來,雖然光明之子創造了現代文明,但如果不能清醒地理解和應對黑暗,文明成果有可能毀於一旦。光明之子必須明白自我利益在人類社會中的力量,他們必須擁有這種智慧,以便能夠為了共同體的利益,引導、調停和控制個體或集體的自我利益。意識到這一點,就知道社會轉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可能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

身處轉型時期,對自由的爭取與保護,對公平與正義的謀求,正因為不可一蹴而就,所以更需要日常的持久的參與。中國人無疑是世界上最能隱忍的民族,不幸的是,這種隱忍通常都用錯了方向。人們有耐心忍受苦難,卻沒有相同的耐心去結束苦難。

 

這裡曾是抗日戰爭時期的重要戰場,遺憾的是,當年廬山孤軍浴血奮戰的故事,漸漸被國史無知、無情地淡忘。不過,山間有文字的地方總還是免不了讓我感到慰藉與著迷。這裡不僅有刻著「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陳寅恪墓,在東林寺的藏經樓外我還看到這樣一副對聯,「自修自持莫道此間非彼岸,即心即佛須知東土是西天」。

這副對聯既是決心,也是願望,更是對「中國夢」的最好註解。我自作主張,把它翻譯成了幾句大白話:我將用心於此生此地,這是我的人生;我必讓它圓滿;這是我的土地,我必讓它自由。

與讀者共勉。

 

我們無法改變大自然,但是可以改變人類自身,讓我們可能經受的人禍越少越好。人性不分古今中外,人類文明發展至今,其實在人性方面並沒有明顯提高,真正有所改變的是觀念,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相互施與的行為。關係變則人心變。這方面最好的例證是美國,美國可以說是一個建立在觀念上的國家,而諸種觀念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由傳統。

 

那些不認同「人權高於主權」的人無法否定這樣一個事實:聯合國正是基於人權高於主權這一價值而建立的。

其實,在認同主權高於人權的人裡面,意見和出發點也並不相同。一種人把主權當實體來崇拜,更多是情感因素,作為一種單方面的意義賦予,這方面其實是無法講道理的,只好各自保留意見。另一種人把主權當工具,認為主權是保衛人權的工具,如果沒有主權的保護,人權就得不到保護,所以主權比人權重要。這裡有個邏輯上的問題。主權像衣服,為我們禦寒,主權的確很重要,但是誰能說我們的身體不比衣服重要呢?另一部分人則將主權當作自己牟利的工具,他們做了侵犯人權的事情,卻又拿主權為擋箭牌,禁止輿論對其說三道四。更有甚者,比如說現在的利比亞,據說卡扎菲為了抵抗國家干涉,還驕傲地宣稱已經組織了人盾、肉盾。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人權與主權孰輕孰重的問題,而是卡扎菲政權高於一切,它既壓倒了主權,也壓倒了人權。被選作人盾、肉盾的人民,就像「國家儲備肉」一樣在關鍵時期被派上了用場。我以為這不只是簡單的不人道,而是天大的罪惡。

 

我在家重讀《呂氏春秋》,暗自感慨為什麼先秦那麼多有深度有高度的思想與觀念,卻沒有對中國後來的發展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一方面是因為極端政治力量的無情打壓,另一方面也因為社會沒有自覺地傳承。從二十世紀初開始,我們更是否定了太多的東西。一個極端的做法就是認為我們傳統毫無價值,索性打倒了事。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做法。關於這一點,殷海光先生在給他的學生林毓生的信裡有一點解釋,他認為五四人的內心深處,並非近代西方意義上的"to be free"(爭自由),而是"to be liberated"(求解放),這二者雖然相關聯,但並不是一回事。殷海光的這個觀點,我認為是非常深刻的。那一代人,因為一心要求解放,所以具有掙脫一切束縛的激情,什麼都想推翻,想打倒,其實內心是茫茫然的,只顧現在一時的感受,而不計將來。最後的結果是過對了河,卻上錯了岸。當然我並不贊同殷海光信中對胡適的批評,一來胡適並非簡單的「終生崇拜美國文明」,他也試圖「整理國故,再造文明」;二來我認為胡適的價值恰恰在於他謀求的是"to be free",而不是"to be liberated"。最近許多人都在微博上爭論要不要在天安門廣場上豎立孔子像。儘管不完全贊同孔子的一些主張,但我並不反對在天安門廣場上豎立雕像。我反對的是只立孔子像。中華民族有著豐厚的思想資源,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值得紀念。如果尊重傳統並希望找到有利於這個時代的思想資源,更應該樹立那個時代思想家的群像,而不是繼續在膜拜與打倒孔子之間做極端的鐘擺遊戲。如果我們今天能夠豎立起先秦時代的群像,公平地對待古人的創造與智慧,客觀上說也是在續接這片土地上的自由傳統。

 

海涅曾經提醒法國人,不要輕視觀念的影響力:「教授在沉靜的研究中所培養出來的哲學概念可能摧毀一個文明。」海涅抱怨盧梭的著作在羅伯斯庇爾那裡成了血跡斑斑的兵器,甚至成功預言了費希特和謝林關於民族優越性的浪漫信仰會在德國追隨者那裡造成反對西方自由文化的可怕結果。

不過,對於海涅的提醒,伯林並不完全贊同。理由是,如果這些教授能夠產生致命的力量,那麼化解這種危機的力量,不也來自其他思想家或者教授麼?用今天的話來說,我們並不害怕某種極端的理論,而是害怕沒有與之相抗衡的理論。當論點使世界傾斜,平衡世界的仍是觀點,而不是消滅觀點。

在伯林看來,最重要的是要為自由預留一個底線,即個人自由應該有意個無論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範圍,如果這些範圍被逾越,人就會徹底失去自我與自由。為此,我們應當在個人的私生活與公眾的權威之間,劃定一道界限,使人類生活的某些部分必須獨立,不受社會控制。若是侵犯到了那個保留區,則不管該保留區多麼褊狹,都將構成專制。這就是法國大革命的「你不要自由,我強迫你自由」。如果宗教、意見、表達、財產的自由等等在大革命時期得到保護,血流成河的法國大革命就會是另外一種面貌。

也是因為上述種種原因,伯林認為積極自由的政治觀過於強調理性的指導功能,因而容易轉化為父權式的教化政治,繼而陷入專制主義。為避免遭此厄運,他主張西方自由主義之精義在強調消極自由。

 

翻檢任何極端年代的歷史,都不難發現,那些學會自我逮捕的人,通常還會想方設法,以一種貌似善良的口吻與慈悲的情懷去逮捕別人,告訴你不要膽大妄為。一個人,無論有多高的才情,有多強的創造潛力,如果聽從了這些勸告,失去了自主生活的能力,他的人生就真的要被這些老好人給摧毀了。所以我說,相對於政府層出不窮的禁令,這種為人們日常所見,在和風細雨中摧毀他人人生的勸告,才是大家更需要防範的「溫情脈脈的恐怖襲擊」。儘管我一直保持著理性、溫和思考的作風,但總會有人提醒你這也不要寫,那也不能寫。對於這些善良的勸告,我是避之唯恐不及。我始終堅持一個看法,如果這個環境已經在給你做減法,你首先該想到的是給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時代每一天都在朝著好的方向走,相信我們的國家要比我們想象的自由。

 

但如果真是因為「不自由」,就要「毋寧死」,我也是不能贊成的。

其一,「迫生不若死」,邏輯上有問題。一方面,如果你的生命處於「迫生」的狀態,那麼首先應該消滅的應該是「迫」,而不是「生」;另一方面,不能因為生命中有一部分不自由,而寧願犧牲掉其他的自由。

其二,相較於「不自由,毋寧死」,我更相信「不自由,仍可活」,相信不鼓勵個人犧牲,大家都來擔起責任、積極行事的世界會更好。我想對那些正在努力或試圖改變自己或時代命運的人說,不要在意週遭對你做了什麼,關鍵是你自由在做什麼。你想得更多的應該是自己做什麼,而不是逆境對你做什麼。換句話說,當我們操心積極生活多於操心那不如意的環境,也許才更有意義呢!當你對罪惡視而不見,惡施加於人心上的恐怖的魔法也就煙消雲散了。

現在的中國已經有很多自由,值得大家守衛與繼續拓展。所以我願意重複我時常說的兩句話:「你多一分悲觀,環境就多一分悲觀。」「你默許自己一分自由,中國就前進一步。」平常我們常會看到,如果有哪家媒體做了一個略顯出格的報道,或者哪個作家寫了有鋒芒的書,立即會聽到有人說,這家媒體要倒霉了,那本書要被封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說,這種心理預期不僅在為相關懲罰提供合法性或者民意基礎,更是替人執政。中國人講「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但中國人在預言懲罰方面卻有著無人能比的參政意識與激情。

其三,不自由,仍可以創造。

我常聽到人們抱怨體制有問題。這一點誰都不會否定。否則,我們目前這個時期就不叫轉型期了。問題在於,作家、導演和學者們的無所作為,是否完全因為體制?體制問題是否已經成為許多無所事事的人心安理得的擋箭牌?

 

最後給大家出一道題,解釋為什麼「自由在高處」,以及為什麼你站起來了你就在高處,你就有了神性,站起來,你就超越了空間看見了時間。

題目是:請挪動其中一個數字(0、1或者2),使得"101-102=1"這個等式成立。注意:只是挪動其中一個數字,只能挪一次,而且不是數字對調。

我無法拿這道題測驗古人,但是以我的觀察,我知道今人,無論國界,無論東方與西方,時常會困於某種思維陷阱。

一切很簡單,你只需將"102"中的"2"上移,變成平方便大功告成,接下來你會看到這樣一個等式:"101-10^2=1"。

為什麼這道題讓許多人最終放棄,想來也是因為思維定勢吧。一說到「挪動」,他們首先與最後想到的都是左右挪動。而如果你能夠總覽全局,不受制於這種約束,讓這裡每個數字都東奔西突,活躍到在你的眼前跳舞,你就會很快找到答案了。

其實,有關這道題的分析何嘗不能適用於我們的社會與人生。不得不承認,我們常常陷於一種橫向的思維,一種左右的思維之中,而很少有一種向上的維度、個體的維度、神性的維度和時間的維度。

於社會而言,你會發現,許多人在國家沒有向上築就底線的情況下,大談左右之爭;同樣,在刀客在幼兒園裡殺小孩,竟被解釋成底層社會的維權表達,在這裡,生命毫無神性可言。

於個人而言,有些人困於單位文化,人為物役,直至徹底被體制化。他們很少跳出單位思考人生,為謀理想選擇出走。所謂成功,也不過是落得個左右逢源,而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卻遭流放。

世界就像是一個廣場,如果你只知道左右,而忘了更要站在高處張望,你是很難找到自己的方向的。什麼時候,當你能超拔於時代的苦難之上、人群之上,你能從自己出發,以內心的尺度衡量自己的人生,你才可能是自由的。

 

在歐洲的遊歷,讓我堅定了一個看法:任何心存希望走出苦難的時代都是偉大的,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的中國知識分子因此也是幸運的,當然,前提是你想有所作為。因為從很多方面來看,我們更像是生活在法國十九世紀的偉大轉型之中。在這個時代,法國出現了夏多布里昂、雨果、巴爾扎克、司湯達、福樓拜、左拉等光輝的名字。相反,今天的法國,已經略顯平庸。不久前,我和中國前駐法大使吳建民先生聊天。他和我談到一件事。一個法國朋友對他說:「我們氣色不好,因為我們為明天憂慮;你們氣色好,因為你們總覺得明天會更好。」換言之,歐洲人害怕明天會失去現在的幸福,中國人希望明天得到他們今天的幸福。一個為明天憂慮,一個為明天奮鬥,精神狀態似乎不在一個層面上。

 

無論是積極自由,還是消極自由,不但不矛盾,而且可以互為基礎,互相促進。一個社會,如果每個人都能爭取到貨真價實的消極自由,那麼真正的自由也將是水到渠成的事。所以問題不在於人們是否自私,而在於自私得是不是徹底,從世界中將自己打撈出來,別人侵犯你的權利時,是不是有底氣為自己撐腰。事實上,任何公正的契約,無論是國家之間、個人之間,都是在充分自利的情況下進行的。

 

要自由,不要主義。理由是,自由一旦變成主義,思想的鳥籠就編好了。我們不應該將自己歸類於某種主義,而是將不同的主義以知識的方式歸類於人,在不斷地證偽中解放自己。如果我們篤定信奉某種主義,難免會變成主義的律師,時時為它做無罪辯護。於是觀念的主人變成觀念的僕人,背離求知與改造社會的初衷。所以我說,人要為追求真理而獻身,而不是為真理獻身。追求真理的主體仍是我們自己,我們應該為我們自己的理想、事業、行為獻身,而不是一個真理的教條。後來的討論中有人說「要爭奪青年」,我的觀點是這樣奪來奪去其實也是對青年不尊重,最好的辦法是讓青年自作主張,沒人可以爭奪。讓每個人都屬於自己,再談其他的才有意義。我們這代人要做的,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搶回我們自己。

如卡爾·波普爾所講:我們是通過知識尋求解放,而不是通過某種主義尋求解放。

 

我們不樂見的是,中外歷史上許多啟蒙者都是以高於人間的姿態,俯視世界。他們自信真理在握,略作思考便可以為塵世開出包治百病的偏方。就像在黑夜裡打手電筒,他們不是謙卑地把光打到遠處,照亮道路、田野與山巒,讓你自己判斷該往哪兒走,而是對著你的眼睛照射,告訴你這就是你需要的一切光明。那一刻在你眼中,除了他們手電裡射出的光亮外,你什麼也看不見。這種現象,我稱之為「在光明中失明」,那些被啟蒙者此時不過是口喊「光明萬歲」的木偶。它甚至不如我們在黑暗中伸手不見五指,至少你知道黑暗是存在的。

所以我主張,啟蒙最重要的是自由交流,啟蒙的真正實現,就在於每個人都有公開地、平等地運用自己理性的自由。

 

「有思想的人都很寂寞,好在有書可讀。」有書可讀是件欣慰的事。我常記薩特寫在《詞語》裡的那句話,也是我面對簽証官講得最熟悉的一句話:J'ai commencé ma vie comme je la finirai sans doute : au milieu des livres(我在書中結束我的生命,,也將在書中開始我的生命)。

 

眼下《南方周末》走下坡路是正常的,一方面中國政府漸漸走向理性務實,同時中國人更需要的也是理性,而不只是憤怒,更不需要龍應臺所說的「都憤怒起來」。有時憤怒的報章無非是給讀者痛苦的傷口上撒鹽,理性的傳媒更應知道如何包紮傷口。媒體必須擔當啟蒙的道義,而啟蒙說到底是「要有光」。

 

歲月如飛刀,刀刀催人老。近兩年來,我漸漸開始我的人生轉型,並終於選擇了出走。對於將來探求智慧之旅,我無法寄託太多的奢望,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永遠無法容忍自己的閒適與墮落。三十歲後,我仍將是個勤苦向上的人,我堅持一生只做一件事。

自工作以後,境過時遷,心態平和,我已不似少年時,李敖的書自然看得很少了,但他早年的那首預言詩卻依舊暖懷:

因為我從來是那樣/所以你以為我永遠是那樣/可是這一回你錯了/我改變得令你難以想象。

壞的終能變得好/弱的總會變得壯/誰能想到醜陋的一個蛹/卻會變成翩翩的蝴蝶模樣?

一朵入夜的荷花/像一隻歸巢的宿鳥/或像一個隱居的老哲人/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鋒芒與光亮。

漆黑的隧道終會鑿穿/千仞的高崗必被爬上/當白花凋謝的日子/我將歸來開放!

 

我們該用一種什麼樣的態度來對待週遭的一切?對於個體的人,自然要堅持人道主義底線。如多恩詩雲,「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我們都是大陸的一部分。」然而,對於社會關係、契約等元素,採取一種「工具主義」的原則卻是極為重要的。如你所知,人與動物的一個根本區別就在於人會製造和使用工具。換句話說,任何人際關係、社會契約,都是人類所製造的工具的一部分。然而,為什麼有許多人會陷於工具之中,最後完全迷失了自己呢?為什麼他們會把工具當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呢?譬如說,有些人為了謀得一個職位,拋棄自己生命裡最真實需要的東西;有些人會因為在社會中無以生存,而最終走上自殺或自暴自棄的道路。然而,假如一個農民買了一把鋤頭回家,當他發現這把鋤頭並不如其所願,不但不能鋤草,反而砸腫了自己的腳背,在他備受挫折之時,他會不會因為這把鋤頭而否定自己人生的意義呢?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麼同樣是面對工具,會有那麼多人陷於社會關係、契約之中,最終否定自己的價值與人生呢?因此我說,人可以製造和使用工具,也可以更換工具,這是我們可以擁有積極人生的一個大前提。

如果說當下的我還有些超脫,我倒是傾向於認為這是因為我有另一個自己,他獨坐雲端,觀照著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時刻提點我不要因為和其他孩子搶糧食或炫耀搶來很多糧食而浪費自己的時間。所以我說,即使在今天,當人們慨嘆上帝已死、世道崩潰,並且紛紛自況「萬念俱灰」時,我卻看到時間沒有崩潰,並相信生命是靠得住的。我們仍然可以因為擁有自己的這一份獨獨一無二的時間而擁有神明。事實上,這也是我在文字之外能夠獲取無窮力量的另一個源泉。當然,我這裡講的神明,也不是中國人講的「舉頭三尺有神明」;而我之所謂「放棄」也並不是那些躲在深山老林裡的智者們所說的「捨得」,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生命的本質是時間,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我珍愛時間不過是想借此獲得更多機會去創造罷了。同樣,遁世的觀念是於世無補的,更不值得讚美,這個世界並不會因為有人簡單地放棄自己的權利而變得美好。若沒有《論公民之不服從》,梭羅的瓦爾登湖及其湖畔木屋也會頓失光彩。

我常在想,生活於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是何其幸運!今日中國上下,承千百年來之沉鬱與坎坷,正在積極轉型。這是一個充滿危機的時代,一個充滿希望的時代,一個大有可為的時代。很慶幸我們的社會承認了作為個體的人的慾望,並且著手在此基礎上重建一種關乎人而非神鬼的傳統。我們因此有了許多機會滿足自己的慾望,或者說實現自己的理想。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思想國,既擁有關乎自己的全部主權,又能夠開放心靈的邊界。如你所知,只有個體的慾望被承認,他才有被尊重的可能。因為「有尊嚴地活著」同樣是我們的慾望的一部分。沒有真實的個體的慾望,我們也不可能訂立持之有效的真實的契約。

在歐洲讀書、寫作的這幾年,同樣是我的心靈與思想得以提升的重要的幾年。我對自己充滿了感恩之情,是我給了自己機會,走出原來生活的磕絆,開始一心一意做自己最重要的事。我相信,一個民族要想獲得持久的創造力與生命力,就要不斷地有人從舊有的生活方式與儀式之中解放自己。如人所憂,人生可能毫無意義,但是,倘使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人生,它一定意義非凡。所以我希望,我們每個人,所有抱持平凡而高貴之心靈者,要積極地做自己想做和能做的事——把一生當作事業來做,把一生當作自己真正的遠大前程。

 

每有悲劇發生,許多人都在說,啊,我們需要一個真相。其實中國現在最不缺的就是真相。這麼多年,這麼多的悲劇,這麼多的暴力,這麼多的說不清與道不明,已經支撐起一個足夠大的真相了。這個真相就是中國社會沒有真正站起來,就是中國人活得還缺少尊嚴,就是中國的改革還需要一個整體性推進。

 

讀過我文字的人,常常不解我為什麼會有不可救藥的樂觀。我想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每天都在積極做事,實在沒有時間憂慮。就在幾天前,有位熟知我的朋友在網上和我說:「你總是能找到樂觀的理由。說實話,讀你的文章有時也受鼓舞,一旦面對現實就重新陷入絕望。」我笑著對她說:「你這是把絕望當休息。」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這位朋友一直在積極地做事情,只是隔段時間就會和我這樣嘆氣。平常,我總是聽到有人說絕望啊絕望,其實沒有多少人是真絕望。很多時候,絕望只是一種修辭,甚至和幽默一樣,只為給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

 

我自忖並不閉目塞聽,我看到今日中國仍走在過去的夢裡,而不是將來的夢裡。沒有健全的社會與個人,沒有寬容、自由且負責任的社會,我很難相信未來有多美好。美好社會必須是致力於制度性的改造,而不是針對個體的殘酷。它需要的不只是自由體系,也不只是責任體系,而是二者兼而有之的自由——責任體系。自由保全個體,責任保全社會。不無遺憾的是,今天的中國,我看到國家與個人都在爭自由,只求權力/權利越大越好,卻都不想擔負責任。而一旦問責,又是制度巋然不動,個體被徹底碾碎。

我看到在這個國家,每個人都在憤世嫉俗,每個人都在同流合汙。我也時常為此心灰意冷,一言不發。好在我還沒有徹底喪失信心。近幾年,我明顯感到社會氛圍中有越來越多的壓抑。然而,仍有一個明亮的聲音對我說,中國不會回到過去,而且至少有四個不可逆轉的因素:一是私有產權的確立;二是互聯網的發展;三是中國的世界化趨勢;四是公民意識的形成。

青州已過萬重山,後路仍有山萬重。理解這個時代的複雜性,我並不急於求成。不管眼下有多少制度性的壓力,在觀念上,這已經是一個在追求「各行其是、各成其美」的社會。人變了,社會變了,時代也就變了。

英文有句話叫"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because you just might get it"(小心許願,它可能成真)。這句話有點像中國成語中的葉公好龍,但不全是。環顧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各種轉型,這些年我時常提醒自己的是,對於中國可能發生的轉變,我們這一代人是否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還是那句話:菩薩畏因,凡夫畏果。為了一個善果累累而非惡果累累的未來,我們為善因做了哪些事情?我們在這片土地上種下了多少粒自由與寬恕的種子?我們是否有南非圖圖大主教、曼德拉、薩克斯那樣非凡的能力,讓新建立起來的國家不重新倒在一片廢墟裡?

小心,你想要的時代一定會到來。